首页>>许可证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许可

公司简介

来源: 小编   2020-03-08 10:18:01     
分享:
分享到微信
关闭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办学许可证(职业培训)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