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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也叫分公司,是常设机构的一种。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
注册分支机构所需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清晰黑白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3、总公司公章(方便请提供,资料都需盖总公司公章);
4、分公司名称(如XX有限公司惠城/水口/第一分公司);
5、分公司负责人、联络员、财务负责人(这几个职务可以是同一个人)证件;
6、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7、分公司地址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